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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表于 2008-10-10 19:51
| 只看该作者
这样的开发商修的住房谁敢买?
| 我是住在宁波路鸿鑫公寓的一名住户,在4月份,该公寓的开发商李辉正把2楼租给一家会所,该会所在装修的时候打断了9根25#的钢筋和4根13#的钢筋,但这一切都是经过李辉正同意才打断的(据会所的老板告知),而且李辉正告诉我们大家打断这13根钢筋没有关系,但大家众所周知钢筋不是皮筋,既然没有关系他当时修建住房的时候问什么会花那么多的钱去把钢筋装上去,李辉正2楼的门面在禄喜天没有营业后空了1年多,这1年多没有收到租金,但就算是这样也不可能把40多家人的性命置于不顾,重庆有座彩虹桥,我不希望遵义出现一座彩虹楼,这样的开发商大家该不该买他修的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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